2012年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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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入、终身受用的绝佳机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经成为社会新的需求。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 330人就拥有一名营养师,日本法律规定,100人以上食堂必须配备1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而素质高、经验丰富且获得职业资格的中高级营养工作者更是极度匮乏。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经权威机构预测,营养师职业将是我国新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之一。 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饭店、单位食堂等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据此,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正在酝酿的《直销法》对从业人员做了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规定只有持有营养师和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才可以销售保健品。 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维护和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大批(全国需要400万)精通营养保健的专业人才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此,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特推出了公共营养师培训与评价认证项目,并批准厦门市共赢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营养师三级、二级报考与培训,负责接受厦门及周边地区公共营养师咨询报名与考前培训辅导工作。厦门市共赢教育培训中心具有多年的营养培训经验,组织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在广大学员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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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院、学校、幼儿园、早教中心、托管中心、宾馆、酒店、瑜伽及美容美体机构、餐厅、社区、部队后勤、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机构及营养保健企业培养营养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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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餐厅、社区、机关、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或已经从事营养保健职业的各界人士。具体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圆、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或饭店营养配餐人员、高级健康顾问;食品、烹饪、酒店、医学、护理、食品、营养学等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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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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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报名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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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涵盖与营养保健密切相关学科的最新理论知识,突出公共营养师实际工作所需的素质和能力训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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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从事营养工作多年的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福建医科大学营养学教授担纲主讲,既有专业理论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师资团队雄厚,历届平均通过率在86%,在福建省一直保持领先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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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统一考试,考点参考准考证。准考证根据要求,考前一周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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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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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认证费 培训费 教材 综合评审 合计 公共营养师7月15日开班,要报名的同志直接联系:13666026930:陈老师。(共赢教育培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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